我的偶像作文600字bigbang
我的偶像bigbang每当我把自己融进那和谐的音乐声里时,我发现,我有一种自豪感——因为我有一个偶像,令人敬佩的偶像,令人感动的偶像,令人回味的偶像.他就是权志龙.他是国当红偶像实力组合BIGBANG的队长,也是韩国乐坛数一数二的Idol.拥有世界级Rap水平和出色的作词作曲才能.因准确把握时尚的天赋使他成为时尚潮流的领军人,其穿着、造型、表演总能引起轰动.个性风格独具,拥有很高的人气和影响力.虽然是队长,但给人的感觉却像老小,嫩嫩的脸上总挂着无忧无虑的微笑.在私底下,总是调皮的与成员们嬉戏.练习的时候志龙却会认真起来,严肃地督促队员们和自己尽量做好每一件事.虽然在志龙的身上随时可以看到自然而散发出来的HIP-POP风,他和TOP代表的是亚洲顶级RAP水准,仿佛HIP-POP已经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但是绝对找不到一般80后少年的娇纵浮躁,这个男孩在任何时候都是谦虚礼貌平和的,尽管经过了太多的磨难也一直坚持下去.在BigBang的第一轮选拔中,志龙就确定为BigBang的正式成员,这全部都取决于他个人的才华.我们可以看到Bigbang大部分歌曲都由他亲自创作,并且好评如潮.让人不禁赞叹这小小的身体里仿佛蕴含着无尽的能量,永远带给人们无限惊喜.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人生.一幅幅画面出现在我眼前,或高兴,或悲伤,或快乐,或低落.不平凡的人生造就了这个有才华的人.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执着.无论人生怎样跌宕起伏,他的歌里,总是透着一种坚强.他追求着一种境界,无论前方是美景,是荒野,是小溪,是巨浪,是稻香,还是枯田,他都微笑的走过,坚强的面对,一如既往的只给后面的人留下背影.
从他的歌里,我们可以听出他的精神.根本上,他能出名还是因为他的精神.他热爱着音乐,热爱着旋律,热爱着音符.他不在意别人的指点,戴着耳机,融进自己那个充满快乐的世界,用音符来诠释自己的热爱.他已不是一个歌手,他做好了每一件平凡的事,由此变得不平凡,他是一个英雄.他用他的声音感染着每一个人,他用他的声音传播者每一种信念,他用他的声音诠释着每一分热爱,还用他的声音展示着一个独特的英雄.他是一个真英雄!再把自己融进音乐中,发现自己身上又有了很多新东西.那是从志龙的歌中感悟到的人生和执着,还有那种无法命名的精神.
我的青春偶像八百字作文
也许,每个人都有青春偶像.我的青春偶像是费翔.
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甚至他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无可挑剔.他的歌声于热情奔放中透出淡淡的哀伤,就像他的蓝色的大眼睛;他的身材高大健美,一头浓密的头发显出生气勃勃的活力,东西方完美的结合;他的一举首一投足,都是那样潇洒独特,彬彬有礼.有多少漂亮的美女啊,有多少英俊的小伙呀,哪一个都没有使我如此的倾慕和吸引.东晋的时候有个叫卫玠的人长得非常英俊,他到江南的时候万人空巷,都来一睹他的美貌,以至于他因劳累而死,有"看杀卫玠"之说,我相信这个记载是真的.
喜欢一个人,自然会模仿他的一切.我喜欢唱他的歌,《故乡的云》深情而沧桑,《冬天里的一把火》至今让我热血沸腾,还有《读你》的缠绵悱恻......而且我在模仿的时候会学他外国人学汉语的不标准但富有磁力很有魅力的腔调,还有他的激情四射的台步.多少年了,我学了多少歌,大多都忘记了,可我最爱唱的费翔的《故乡的云》、《冬天里的一把火》至今不曾忘记,以至于同事都知道了这一点,每次唱卡拉ok,都会为我点唱《故乡的云》.他的歌总也听不厌听不够,电视上一有他的演唱,我都会虔诚地聆听.每次听他的歌,都会给我带来美好的回忆.
喜欢一个人,会始终关注他的一切.只要有他的消息,电视上的,报纸上的,别人说的,我都会专注地看和听.妻子知道我的秘密,当电视上有他的演唱的时候,会大声喊我:快,费翔!终于有一天,费翔到平凉来演出.当他在众人的簇拥下靠近观众席致意的时候,我第一次这样近的看到了他,漆黑的头发还是那样茂盛,蓝色的眼睛洋溢着热情,白人的血统使他的脸显得煞白.当他的目光投向我这边时,我像触电一样,感到一阵莫名的兴奋和颤栗.我和观众一样狂热地大喊大叫,纯粹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和那些追星的小青年一样.
喜欢一个人,会连他的缺点都会不在意.有一段时间,很少在媒体听到他的消息了.时间不知不觉就飞过了二十多年.当我在一次李咏主持的节目中看到他时,才知道他和我一样,也已经接近50岁了,虽然他看上去依然是那样年轻.他在国内一炮打响,唱红神州,如日中天的时候,却为了他钟爱的歌剧事业,凭着自己扎实的艺术素养,冲破重重难关,挺进百老汇.当问到他为什么不改变风格时,他说他的观众或者用时髦的话叫粉丝,还是与他年龄一样的同龄人,我非常赞同他的观点.他太完美了,在我的眼里,甚至他到现在也没有结婚,甚至听到他是同性恋的传闻,对于我这个比较传统的人来说,也还是理解他,尊重他的生活方式.
我不知道自己还会喜欢上那个歌星,我想是不会了.是费翔俘虏了我年轻的心,是他的歌声伴我走过了青春,他是我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作文500字『朴初珑』
提起偶像,想必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刻着一位让自己崇拜的偶像.有些人崇拜诲人不倦的教师,有些人崇拜光芒显耀的明星,也有些人崇拜生已育已的父母……而我的偶像是坚强不倔的残疾人.
在世界上,残疾人要承受很大的压力,他们常常受到正常人对他们的歧视.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正常人多好几倍.但是面对生活的困难和艰辛,他们并没有放弃生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用自己仅有的力量去排除万难,努力地让自己过的更加地快乐与充实.这,正是我崇拜他们的原因.也许,在他们第一次面对困难时,他们感到恐惧了,他们流泪了,但是他们没有放弃,这就是他们永不放弃,永不服输的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才使他们撑到了现在.
我曾经看过一篇文章,让我记忆犹新.文章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失去双臂的中年男子.因为没有双臂的原因,他至今尚未娶妻生子,但是他并没有感到孤独寂寞,并且他过的有滋有味,让别人羡慕极了.他从小就学习写毛笔字,所以练就一"脚"好看的毛笔字.他每天在家写字画画,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平常,但是他并不是像平常人一样用手写字画画,而是用自己的嘴巴和脚,一开始他几次三番想放弃用嘴和脚来写字,因为他害怕会受到别人的谈论,他不想成为邻居们的笑柄,他只想一个人默默地生存在世界的某一个不起眼的角落,让别人永远也不会发现他.但是自从他看了电视节目里的残疾人那样精彩绝伦的表演后,他的生命里似乎有了一盏明灯.因此他每天勤奋练字画画,有时间去做一些苦力活来挣点钱.在他的家中,庭院里你会看见不少的猫和狗,这些都是他从街上捡回来的猫狗,他每天一早出去干苦力活,中午回到家给猫狗做午饭.匆匆忙忙地吃完午饭后,他又会写几幅字,画几幅画,拿着这些作品去各个小巷叫卖.有时候生意还不错,但有时候,连一幅都卖不出去.到了傍晚,他又会急匆匆地跑回家给猫狗做饭,有时家中已无食物
,他就会把仅有的食物先给猫狗吃,自己饿肚子,晚饭过后,他还会和猫狗一起去散步,就这样他们过着既充实又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偶像,虽然他失去了双臂,但也拥有一颗无人能比的爱心和坚强不屈的意志,所以,我永远崇拜他,他也永远是我的偶像.